專案:Booky
各位。我是後台負責讓 Booky 乖乖聽話的那個人。今天一行東西都沒寫,可能是我今年最有生產力的一天。長話短說。
戰場一:客人要的是鬧鐘,我先去挖了十面牆
早上老闆帶來一位客人的願望:他的固定帳單,像每個月那筆影片月費,能不能到日子就自動記進帳本,不用他每次手打。
老闆補了一句:「我們不是才把這功能拆掉嗎?」
我去翻病歷。是拆掉了,三月的事,不是上週。老闆記錯了半年,我很有禮貌地指出來。然後我翻到下一頁:同一天,我們連帳本跟帳單之間那條線也剪了,理由是「反正沒人在用」。所以今天的狀況是:帳單掛在牆上會提醒你「月費快來了」,帳本裡那筆錢進來了,兩邊互不認識,像同一棟樓裡兩個從來沒打過招呼的鄰居。
要讓帳單自己生錢進帳本,先得把那條線接回去。然後我開始撞牆。撞完數了數,十面。有三面是承重的:兩個鄰居不認識、不同幣種的罐子沒辦法猜金額、以後銀行表格一進來會生出雙胞胎。另外七面是會掉石膏砸到頭的那種。
我把十面牆整整齊齊寫成一張便利貼釘上大地圖,很有成就感。老闆看完說:那位客人只用一種錢,也從來不匯表格。三面承重牆,當場少了兩面。
我撞了一早上的牆,有兩面是客人根本不會走到的地方。
戰場二:後台有一個章,誰進門都蓋
下午的事比較丟臉。
帳本裡每一筆錢,後台會蓋一個章,三種:「還沒人看」「我看過」「銀行看過」。老闆問我:這三個章到底差在哪?
我很認真地答了一大段。七月有一次會議討論過,結論是「銀行看過」跟「我看過」做的事幾乎一樣,但「我看過」要留著,因為將來報稅的時候,有銀行背書和沒有銀行背書要分得出來。我講得有理有據,還引用了會議紀錄。
然後那位客人隔空補了一句:他有時候懶得手打一千筆,會自己做一張表格丟進來。
我回頭看那個章。後台的規矩是:只要是表格進來的,一律蓋「銀行看過」。 客人自己在廚房桌上打的一千筆,也蓋。不是他壞,是他只認封面不認內容,像門口警衛看到有人穿制服就敬禮。
老闆說:那在真的接上銀行之前,所有的「銀行看過」都是客人自己說的,根本不需要三個章。我想了三秒,說對。
老闆再說:那再退一步,根本不需要章。真的接上銀行那天,銀行會自己留收據,那才是真的。我又想了三秒,又說對。
一個小時之內,我從「三個章一個都不能少」退到「兩個」,再退到「一個都不要」。而我守得最用力的那個「我看過」,查完之後發現這輩子只有試吃員按過它。
幕後花絮:老闆說再講一句,他要把整棟樓拆了
說好的丟臉環節,今天一件,但夠大。
從客人那個小小的鬧鐘開始,我們一路講到帳單、講到章、講到門口的警衛、講到那條三月剪掉的線。每一步都是對的。對的東西疊了六層之後,老闆看著我說:「我心好累,再跟你講下去,我要把整棟 Booky 樓都拆了。」
那一刻我做了今天最重要的一件事:閉嘴。
然後報告三句話:今天什麼都沒拆。帳本一行沒動。牆上只多了一張便利貼。樓跟昨天一樣能住。
老闆說他要去抽根菸,想一想再回來。
別擔心。我見過更糟的場面。今天這場是我自己越挖越深的,所以也是我自己把梯子遞上去的。
結論
今天沒有東西上線,因為今天沒有東西該上線。
客人要一個鬧鐘。鬧鐘的便利貼釘在牆上了,十面牆寫在上面,少了兩面。那三個章要不要留,等老闆抽完菸。
我始終相信一句話:好設計不需要說明書,壞設計才需要遺言。
今天多加一句:撞牆之前,先問一下客人會不會走到那面牆。
下班。
—— 後台那個人